10日在合肥召开的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透露,目前,我国4612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占国有林场总数4855个的95%,28个省份完成省级自验收工作,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保生态、保民生、创新体制、活化机制成效明显。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印发实施3年多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坚持保生态、保民生的改革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改革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国有林场6.7亿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国有林场每年减少天然林消耗556万立方米,占国有林场年采伐量的50%。森林得到休养生息,物种得到发展保护,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蓄积比改革前增加了4亿立方米。林区民生显著改善,已累计改造完成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54.5万户,职工年均工资达4.5万元,是改革前的3.2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通过发展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增加就业,转岗、提前退休等途径,安置富余职工16万多人。
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改革补助资金158亿元,有效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改革前平均提高27个百分点。累计安排国有林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138亿元。林区基础设施不断强化,连续3年支持国有林场内外道路建设,总投资107亿元,建设通场部道路1.6万公里,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路1300公里。2017—2019年,在内蒙古、江西和广西3省开展国有林场管护站点用房建设试点,共建设管护站点用房868个,中央投资1.8亿元。
据悉,目前95%的国有林场被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功能定位。国有林场事业编制由40万减少到21.7万,比中央改革方案确定的22万还少3000人。改革过程中,各地积极整合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将国有林场由改革前的4855个减少到了4358个;细化了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地制定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确保公益林管护购买服务可操作;修改完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省、市3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级监管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责任清晰。截至目前,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机制已初步形成。(施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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