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推动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的通知》,针对当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各地从四个方面强力推进攻坚行动。一是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以污染减排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攻坚方案;二是树立问题导向,针对影响本地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源点,集中攻坚、分类施策,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发挥部门合力,形成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类涉气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行为;四是做好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全面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与此同时,就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保障措施,坚决打赢荆楚蓝天保卫战,还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强化考核督办等具体要求。